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7-18 18:44:18
苏州昊帆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了核查。核查结果显示,激励对象不存在以下情形: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或中国证监会认定为不适当人选;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行政处罚或采取市场禁入措施;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可归属的122名激励对象2024年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达到考核要求,满足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除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外,122名激励对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本次符合条件的122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对应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数量为21万股。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苏州昊帆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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