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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横股份: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诉讼事项二审判决结果的公告内容摘要

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7-17 17:42:30

证券代码:688070 证券简称:纵横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5

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诉讼事项二审判决结果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二审判决;实际控制人任斌所处的当事人地位:上诉人(原审被告);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非上市公司涉诉,系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控人离婚纠纷诉讼。

本次诉讼涉及公司股权相关财产分割判决结果如下:准予邝明芳与任斌离婚;任斌持有的20,502,000股股份中9,996,000股归邝明芳所有,任斌需协助邝明芳办理过户手续;任斌持有海南永信大鹏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23%的财产份额归任斌所有。

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斌在资产等方面完全分开,具有独立完整的资产、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本次诉讼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任斌先生在办理股份过户手续后,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由2050.20万股变更为1050.60万股,直接持股比例由23.41%变更为12.00%。任斌先生合计控制公司股权比例为44.76%,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诉讼不存在变相减持或规避相关减持限制的情形,任斌先生与邝明芳女士根据判决进行财产分割后仍需遵守相关减持规则要求。公司后续将根据股份过户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特此公告。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7月18日。

证券之星资讯

2025-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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