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7-17 17:40:52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主要内容包括:一是确认公司生产经营符合国家危险化学品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已取得相关资质证书并通过安全审查。二是说明危险化学品生产质量控制情况,报告期内未发生危险化学品安全事件。三是确认公司不存在有关危险化学品安全的媒体报道、诉讼、仲裁事项,未因危险化学品质量问题受到处罚。四是核查募投项目“2×10万吨年蒽油深加工项目”的相关文件有效期及实施情况,确认募投项目技术、设备、人员等方面与现有产品无重大差异,具备稳定生产能力,实施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五是解释针状焦生产线设备未改造用于炭黑产品生产的原因及合理性,说明本次募投项目与针状焦生产线设备不具通用性,不存在重复投资情况。六是确认自再融资申请受理以来无重大舆情或媒体质疑。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上述内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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