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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众成: 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7月)内容摘要

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7-16 19:48:40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旨在规范公司领导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独立董事,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提名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研究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遴选合格人选并对人选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控股股东在无充分理由或证据情况下应尊重委员会建议。

选任程序包括与公司交流需求、广泛搜寻人选、搜集初选人信息、征得被提名人同意、资格审查、向董事会提出建议等步骤。委员会按需召开会议,原则上提前三天通知,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保存时间为10年,委员对会议内容有保密义务。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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