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7-16 19:42:42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旨在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实施细则规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独立董事,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研究和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制定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委员会需向董事会提出关于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股权激励计划等建议。董事会有权否决损害股东利益的薪酬计划。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支付。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10年,委员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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