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7-16 19:39:44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旨在健全公司内部监督机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审计委员会由五名非高管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任期不超过三年,连选可连任。公司需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工作条件和支持,确保其履职不受干扰。审计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等。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过半数通过。审计委员会应对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提出意见,重点关注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审计委员会监督内部审计机构的工作,指导其建立和实施内部审计制度,定期检查公司重大事件的实施情况。审计委员会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或股东会会议,并在必要时向监管机构报告违规行为。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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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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