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7-16 09:16:10
保定市东利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7月)旨在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参照执行。董事会为信息披露法定机构,全体董事保证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信息披露内容涵盖与公司业绩、重大投资、证券发行、经营事项、重大诉讼等对公司证券交易价格有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提前泄露。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须在规定时间内编制并披露。临时报告涵盖重大事件,如大额赔偿责任、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等。公司应建立信息披露程序,确保信息及时、准确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及子公司负责人等。公司应采取保密措施,防止未公开重大信息泄露。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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