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迅捷兴: 股东会议事规则内容摘要

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7-16 01:38:50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股东会及其参与者行为,确保依法行使职权。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制定。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权力机构,负责选举和更换非职工代表董事、审议批准董事会报告、利润分配方案、资本变动、发行公司债券、公司重大事项决策等。股东会分为年度和临时两种,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临时股东会在特定情况下两个月内召开。股东会通知提前20天(年度)或15天(临时)发出,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审议事项等。股东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普通决议需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股东会表决采用记名投票,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未通过提案或变更前次决议需特别提示。规则修改需股东会审议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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