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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柴重机: 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内容摘要

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7-16 00:45:32

为强化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确保董事会对管理层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设立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并制定工作细则。审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审核委员会成员由三至五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独立董事成员需超过半数,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审核委员会设主席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审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审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工作、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等。下列事项应当经审核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方可提交董事会审议: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审核委员会应当审阅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对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提出意见。审核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由主席主持。审核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会议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审核委员会会议应当有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审核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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