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7-16 00:20:51
思看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公司行为,保障股东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制定。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临时股东会在特定情况下召开。股东会职权包括选举和更换董事、审议批准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对公司重大事项作出决议等。股东会召集由董事会负责,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或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股东会提案需符合法律规定,通知应在会议召开前按规定时间发出。股东会表决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普通决议需半数以上表决权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股东会应设置现场会议,也可采用电子通信方式,确保股东参与便利。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规则自2025年7月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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