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7-15 22:44:37
上海中联(广州)律师事务所为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相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草案)》,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了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并在内部邮箱公示激励对象名单。2025年7月1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7月1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调整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及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联董事、监事回避表决。调整后,激励对象人数由242人调整为216人,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由132人调整为112人,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由178人调整为170人,授予权益总量不变。股票期权授予数量为235.70万份,行权价格为11.92元/份;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为255.30万股,行权价格为7.45元/股。公司确定2025年7月15日为授权日/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发生禁止授予的情形,授予条件已成就。公司已履行现阶段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后续还需继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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