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7-15 20:17:56
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办法旨在规范公司融资和对外担保管理,控制风险,保护公司财务安全和投资者权益。办法所称融资主要指间接融资行为,包括综合授信、流动资金贷款等,不包括直接融资。对外担保指公司为他人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形式的担保,不包括为自身债务提供担保。公司融资及对外担保应遵循慎重、平等、互利、自愿、诚信原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得强制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融资审批方面,单笔或年度累计融资金额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20%的由总经理审批,超过20%但未超过50%的由董事会审批,超过50%的由股东会批准。对外担保审批方面,公司对外担保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情形需经股东会审批。公司财务部为融资及对外担保的日常管理部门,负责初审、报送、跟踪管理等工作。公司应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融资及对外担保事项透明。公司全体董事应对违规或失当的融资、对外担保所产生的损失依法承担连带责任。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比照本办法执行。本办法经公司董事会通过后报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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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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