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7-15 19:20:30
创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旨在规范相关人员离职管理,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稳定,维护公司及股东权益。制度适用对象为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涵盖辞任、任期届满、解任等情形。离职管理遵循合法合规、公开透明、平稳过渡和保护股东权益原则。董事辞任自公司收到通知生效,高级管理人员辞职自董事会收到报告生效。若董事辞任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等情况,原董事需继续履职直至新董事就任。公司应在六十日内完成补选。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经理辞任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公司应在三十日内确定新法定代表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需办妥移交手续,继续承担保密义务和忠实义务,至少两年内不解除。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遵守减持规定。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并审议通过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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