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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佳股份: 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事项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7-14 23:20:25

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接受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就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所涉及的差异化分红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公司分别于2024年2月26日和2025年4月14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两次回购股份方案,累计回购股份3,708,000股,其中2,527,180股已过户至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账户,剩余1,180,820股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根据《公司法》和《回购股份指引》,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561,400,000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1,180,82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112,043,836.00元(含税)。公司不派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公司计算了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差异化分红对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的绝对值在1%以下,影响较小。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差异化分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证券之星资讯

2025-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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