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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宇顺: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产业政策和交易类型的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内容摘要

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7-14 21:32:59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拟以支付现金方式收购中恩云(北京)数据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申惠碧源云计算科技有限公司、中恩云(北京)数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100%股权。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交易进行了核查。

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为液晶显示屏相关产品及仪器仪表、配电设备等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所属行业为“显示器件制造”。标的公司主营业务为互联网数据中心业务,所属行业为“信息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双方均属于重点支持推进兼并重组的行业。

本次交易所涉及的交易类型不属于同行业或上下游并购,不构成重组上市。本次交易为现金收购,不涉及发行股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变化,也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截至核查意见出具日,上市公司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结案的情形。核查意见由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7月11日出具。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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