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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祺股份: 久祺股份: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7-14 19:49:51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就久祺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于2025年7月14日14:30在杭州市上城区新传媒产业大厦16楼召开,会议通知提前15日发布。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人,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156,887,567股;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14人,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2,076,088股。总计119人出席,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158,963,655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58,872,455股,反对69,400股,弃权21,800股。持股5%以下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2,927,135股,反对69,400股,弃权21,800股。锦天城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证券之星资讯

2025-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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