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7-11 22:13:01
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骨干及核心技术人员的积极性,拟实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为保证激励计划顺利实施,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本考核管理办法。
考核目的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考核原则坚持公正、公开、公平,严格按照办法和激励对象的业绩进行考核。考核范围适用于所有参与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考核机构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和组织考核工作,董事会负责审核考核结果。
考核指标包括公司层面和个人层面。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年度为2025-2027年,考核指标为营业收入和净利润。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根据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规定组织实施,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对应解除限售比例分别为100%、90%、70%、0%。考核期间为2025-2027年三个会计年度,每年考核一次。考核结束后,董事会办公室须保留绩效考核记录并归档保存,考核结果作为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依据。本办法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自激励计划生效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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