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悍高集团: 公司章程(草案)内容摘要

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7-11 09:36:43

悍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旨在规范公司组织和行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6,000万元,总部位于佛山市顺德区。章程详细规定了股份发行、股份增减和回购、股份转让等内容。公司股份总数为36,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人民币,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集中存管。

章程明确了股东大会作为最高权力机构的职权,包括决定经营方针、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审议财务预算和决算等。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在特定情况下两个月内召开。股东大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普通决议需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负责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决定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等。总经理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负责审核公司定期报告、检查公司财务等。

章程还规定了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政策、内部审计制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等内容,确保公司财务透明和合规运作。此外,章程明确了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等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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