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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莱新材: 福莱新材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内容摘要

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7-10 18:48:03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7月10日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由监事会主席刘延安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三项议案。

第一项为《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监事会认为该计划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有利于提升员工积极性与创造力,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情形。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项为《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监事会认为考核管理办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绩效考核体系具有全面性和可操作性,能有效约束激励对象。本议案同样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三项为《关于核查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监事会确认激励对象均具备相应任职资格,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上述议案均获全票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文件。

证券之星资讯

2025-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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