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7-10 01:12:23
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接受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就其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司已履行必要程序。
2025年6月18日,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激励计划相关议案。2025年7月4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2025年7月9日,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调整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及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授予日为2025年7月9日,授予对象人数由242名调整为241名,授予限制性股票850.00万股,授予价格为6.10元/股。
公司及激励对象未发生禁止授予的情形,授予条件已成就。本所律师认为,公司已履行必要批准和授权,调整及授予符合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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