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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华电: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情形的说明内容摘要

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7-09 23:55:00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北方上都正蓝旗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70%股权与北方多伦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75.51%股权,并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公司董事会就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情形作出说明。

公司确认不存在以下情形:擅自改变前次募集资金用途未作纠正或未经股东大会认可;最近一年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在重大方面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或相关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且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对公司有重大不利影响;现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最近一年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公司或现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犯罪正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存在严重损害公司利益或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大违法行为;最近三年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因此,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形。特此说明。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7月9日。

证券之星资讯

2025-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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