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7-09 22:47:21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深圳市诚芯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的规定。具体如下:诚芯微的日常经营不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不需要取得相应的许可证书或者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复文件,相关报批事项已在报告书中详细披露并对风险作出特别提示。交易对方合法拥有标的资产的完整权利,不存在限制或者禁止转让的情形,诚芯微不存在出资不实或者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的完整性,有利于公司在人员、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保持独立。此外,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导致财务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有利于公司突出主业、增强抗风险能力,有利于公司增强独立性,不会导致新增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以及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综上,本次交易符合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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