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7-09 20:38:13
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7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鉴于1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及2024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到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公司拟回购注销共计1,160,000股限制性股票。其中,因离职回购注销9,600股,因业绩考核未达标回购注销1,150,400股。
根据公司2022年至2024年的利润分配方案,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调整为7.591元/股,对于2024年业绩考核未达标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8.2173元/股。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为9,526,055.52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471,225,793股变更为470,065,793股。
监事会认为本次回购注销及调整回购价格符合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上海锦天城(杭州)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已取得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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