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7-09 18:37:24
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旨在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和考核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至少两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研究和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检查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制定股权激励计划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通知需提前三天发出,特殊情况可豁免。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决议需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委员会成员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会议信息。有利害关系的成员应回避表决,确保决策公正。委员会成员有权查阅公司相关资料,对公司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表现进行跟踪了解和评估。本规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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