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7-08 22:09:15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独立董事工作细则》,旨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护股东利益,规避决策风险。细则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独立董事需具备独立性和专业能力,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且与公司及主要股东无利害关系。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需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关注中小股东权益。
细则规定,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有三分之一以上为独立董事,其中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普通董事相同,连任不得超过六年。独立董事需每年在公司现场工作不少于十五日,并向年度股东大会提交述职报告。公司应为独立董事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支持,确保其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独立董事可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特定事项进行审计或咨询。公司还需承担独立董事行使职权所需费用,并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降低履职风险。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定,股东会通过。细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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