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7-08 22:08:09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旨在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提高发展规划水平和投资决策质量。战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至少一名为独立董事,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三分之一以上全体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会主任由董事长担任,负责召集主持会议、审定签署报告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战略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及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战略办公室负责前期准备工作,提供项目分析评估资料。战略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表决方式为举手或投票,决议需全体委员半数以上通过。公司经理可列席会议,必要时可邀请董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战略委员会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承担。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以书面形式提交董事会。成员和列席人员对会议内容负有保密义务。本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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