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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菱科思: 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内容摘要

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7-08 18:54:38

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旨在保障董事会依法独立、规范、有效地行使职权。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外部董事应占1/2以上,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1/3。董事会设董事长1名,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分别负责监督审计和薪酬考核工作。董事会秘书负责处理日常事务,保管董事会印章。

董事会行使多项职权,包括召集股东会、执行股东会决议、决定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订利润分配方案、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等。董事长主持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签署公司重要文件。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临时会议可在特定情况下召开。董事会决议需过半数董事同意,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记录和决议公告的报送,会议档案保存不少于10年。议事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并修订。

证券之星资讯

2025-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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