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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熙生物: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关于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事项之专项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7-07 23:45:00

中国北京建国门外大街 1号国贸写字楼 2座 12-15层 100004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关于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事项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通商律师事务所接受华熙生物委托,就2024年度利润分配所涉及的差异化分红相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

华熙生物2023年8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2亿元且不超过3亿元,回购价格不超过130元/股,期限为12个月。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华熙生物已累计回购股份3,315,538股,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根据《自律监管指引》,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因此需进行差异化分红。

华熙生物2025年6月11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1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亦不派发红股。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华熙生物总股本为481,678,242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后的总股本为478,362,704股,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52,619,897.44元(含税)。本次差异化分红对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的绝对值为1%以下,影响较小。综上,本次差异化分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证券之星资讯

2025-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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