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7-07 22:39:22
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该制度旨在规范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离职管理,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适用对象包括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制度规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未连任或提前辞任时,需提交书面报告,董事辞任自公司收到通知之日起生效,高级管理人员辞职自董事会收到报告时生效。公司应在2个交易日内披露相关信息。若董事辞任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等情况,原董事需继续履行职责直至新董事就任。公司应在60日内完成补选。
对于违反法律法规或重大失职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经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可通过解除其职务。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经理辞任时,公司应在30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离职人员需与董事会授权的移交负责人进行工作交接,确保业务连续性,并配合离任审计。离职后三年内,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仍需遵守忠实义务,不得损害公司利益,且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半年内。公司有权要求未履行承诺或造成损失的离职人员承担赔偿责任。制度自董事会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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