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7-06 20:03:27
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主要内容如下:为保障董事会依法独立、规范、有效地行使职权,确保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本规则。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包括3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代表董事。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
董事长主要职权包括主持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执行等。在特定情况下,董事长可行使特别裁决权和处置权。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定期会议,临时会议可在特定情形下召开。会议通知需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临时会议可通过多种方式召开。董事应亲自出席,如不能出席可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决议表决方式包括举手表决、记名投票表决或通讯表决,决议需过半数董事赞成。董事与决议事项有关联关系的,不得行使表决权。董事会会议记录应包括会议召开日期、地点、出席董事、议程、发言要点及表决结果等内容,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7-06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7-06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7-06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7-06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7-06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7-06
证券之星资讯
2025-07-04
证券之星资讯
2025-07-04
证券之星资讯
2025-07-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