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7-04 19:39:28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为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于2025年7月4日10点00分在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1号中国船舶大厦公司会议室召开,由公司董事、总经理施卫东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六项议案,包括修订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取消公司监事会及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独立董事制度及确定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年度津贴。所有议案均未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且未出现修改原议案的情形。出席人员包括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共4,074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2,595,578,28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0351%。此外,还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聘请的律师等。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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