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7-04 19:18:03
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稿)旨在健全和规范董事会的议事和决策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水平。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定期会议,必要时可召开临时会议。董事会主要职权包括召集股东会、制定公司战略、年度经营计划、财务预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等,并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和高管聘任等事项。董事长主要行使主持股东会、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等职权。独立董事需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履行忠实和勤勉义务,参与董事会决策并对所议事项发表意见。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每名董事享有一票表决权,决议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董事会会议决议和记录应以书面形式记载并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本规则作为公司章程附件,由董事会拟定并经股东会审议批准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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