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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泉新材: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内容摘要

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7-04 19:17:22

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旨在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求,增强核心竞争力,确定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规则明确战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至少一名为独立董事,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相同。战略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对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经营战略、重大投资和资本运作等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战略委员会会议分为定期和临时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会议通知原则上提前2天发出。会议可现场或通过视频、电话等方式召开,需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战略委员会会议记录和表决结果应书面报公司董事会,会议记录保存十年。战略委员会委员对未公开信息负有保密义务。议事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证券之星资讯

2025-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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