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7-04 19:16:46
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关联交易行为,确保交易合法、公允、合理,保护股东和公司权益。制度依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
关联方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涵盖直接或间接控制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自然人及其家庭成员等。关联交易需遵循诚实信用、公平公开原则,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制度明确了关联交易的审批权限: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超30万元或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0.5%以上的交易需提交董事会审议;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5%以上的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聘请中介机构评估或审计。日常经营相关关联交易可免于审计或评估。
关联交易决策程序要求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确保交易公正透明。公司应定期披露关联交易情况,确保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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