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6-27 22:43:14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东吴证券作为受托管理人,根据相关规定编制此报告。报告涉及债券包括“22东北C2”、“23东北C1”、“23东北01”、“24东北C1”、“24东北C2”、“24东北01”、“24东北02”、“24东北03”、“24东北04”、“24东北05”及“25东北01”。这些债券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并由中国证监会注册,累计发行规模分别为79.90亿元和68.70亿元。
报告还披露了吉林敦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东北证券长盈4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对东北证券提起的诉讼进展。2025年6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驳回了敦化农商行的再审申请,裁定公司无需承担赔偿责任及计提预计负债,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无影响。发行人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一切正常。东吴证券将继续密切关注发行人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职责。联系人:张天、孙骏可、朱怡之,联系电话:0512-629385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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