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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医药: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6-27 01:49:13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受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就其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

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5月31日通过《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会议通知,并向H股股东发出通告。会议于2025年6月26日下午13:00在上海市徐汇区枫林路450号枫林国际大厦二期六楼裙楼601会议室召开,同时提供网络投票平台。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共605名,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2,395,389,89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5943%。出席人员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会议通知中列明的各项议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国浩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