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6-26 23:43:54
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主要内容如下: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相应工作细则。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独立董事,一名为专业会计人士。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主要职责包括监督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审核财务信息、监督内部控制等。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通知需提前三天发出,特殊情况可豁免。会议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委员可书面委托其他委员代为表决。审计委员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限为十年。审计委员会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需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本工作细则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施行。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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