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6-26 23:43:10
南京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主要内容如下:细则旨在规范董事会秘书的管理与监督,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需具备大专以上学历,从事经济、管理、证券等工作三年以上,拥有财务、法律、金融等专业知识,具有良好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熟悉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具备良好沟通能力。董事会秘书主要职责包括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筹备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信息保密等。公司应为其提供便利条件,支持其工作。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需签订保密协议。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由董事长代行职责并在六个月内完成聘任。董事会下设证券部,董事会秘书为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对公司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不得谋取私利。细则经公司董事会表决通过后生效并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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