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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芳集团: 国芳集团: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修订)内容摘要

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6-26 22:28:23

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公司行为,确保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规则明确了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须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法定情形时应在2个月内召开。公司应在规定期限内召开股东会,否则需报告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并公告原因。股东会的召集人包括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股东会通知应在会议召开前按规定时间发出,通知内容应充分披露提案详情。股东会召开时,公司应提供现场会议形式,并可根据需要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公告内容应包括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表决结果等。规则还规定了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计票监票、会议记录保存等内容,确保股东会的合法性和有效性。此外,规则明确了监管措施,如公司未按规定召开股东会,证券交易所有权对公司股票予以停牌。董事或董事会秘书违反规定的,中国证监会可责令改正并采取相应措施。规则由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证券之星资讯

2025-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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