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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长药: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2025年6月)内容摘要

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6-26 21:36:54

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障投资者利益。募集资金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方式向投资者募集的专项用途资金。募集资金投向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实现股东和公司利益最大化。募集资金使用需按公司对外发布的投向项目和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及审批程序进行,并按规定披露使用情况。

公司实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需经董事会批准,并在发行股票时向证券监管部门备案。募集资金必须存放在指定账户内,并及时办理验资手续。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位后1个月内与保荐机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

募集资金使用应严格履行资金使用申请审批手续,确保专款专用。募集资金不得用于交易性金融资产、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投资,也不得直接或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公司应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和公允性,防止被关联人占用或挪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度实际使用金额与前次披露差异超过30%时,公司应调整投资计划并披露相关信息。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市场环境重大变化等情况时,公司应检查项目可行性并决定是否继续实施。公司可在确保不影响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经董事会批准,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短期投资。

募集资金投向变更需经董事会审议、股东会决议通过,并按规定披露相关信息。公司董事会应对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进行检查、督促,并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核。公司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有权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证券之星资讯

2025-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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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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