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6-24 22:47:15
张伟民作为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如下:本人与公司无影响独立性的关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要求。本人已通过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无利害关系。本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本人承诺参加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资格证书。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公务员法》、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等相关部门的规定。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等方面的工作经验。本人及直系亲属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非公司持股1%以上股东或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本人及直系亲属不在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控股股东的附属企业任职。本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本人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未出现影响独立性的任职情况。本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的处罚或调查。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本人承诺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如出现不符合任职资格情形,将及时辞去独立董事职务。张伟民,2025年6月24日。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6-25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6-25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6-25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6-25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6-25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6-25
证券之星资讯
2025-06-24
证券之星资讯
2025-06-24
证券之星资讯
2025-0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