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6-24 22:47:00
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蒋蔚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候选人,并通过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资格审查。提名人确认被提名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相关部门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等方面的工作经验。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不是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或控股股东的附属企业任职。被提名人未受到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场所的禁入措施或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处罚。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并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声明内容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2025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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