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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兰环保: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025年6月)内容摘要

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6-24 22:33:42

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旨在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明确独立董事在年报工作中的职责,确保独立董事在年报编制和披露方面发挥监督作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需在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责任,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完整和准确。

公司董事长为年报沟通机制第一责任人,证券事务部为协调部门,内审部及财务部为牵头部门,负责安排沟通会议和提供必要资料。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独立董事与会计师事务所及管理层的沟通。管理层应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提供及时、准确、完整的生产经营和财务信息,并安排实地考察。

独立董事在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期间负有保密义务,防止内幕信息泄露。独立董事需检查拟聘会计师事务所是否符合《证券法》规定,并关注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独立董事应与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沟通,了解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独立董事应在董事会审议年报前审查会议程序和资料的充分性,如发现问题可提出补充意见或拒绝出席董事会。独立董事应对年度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如对年报内容有异议,应发表意见并陈述理由。如对公司年报具体事项存在异议,独立董事可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进行审计和咨询,费用由公司承担。

证券之星资讯

2025-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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