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6-24 22:18:18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旨在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募集资金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超募资金为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部分。公司需及时办理验资手续,开设专用账户存储募集资金,确保同一投资项目的资金在同一专用账户存储。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勤勉尽责,确保募集资金按规定使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占用或挪用募集资金。公司应建立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和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及时披露相关信息。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应严格按承诺计划实施,定期披露进展。募集资金原则上用于主营业务,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或变相改变用途。闲置募集资金可用于现金管理或补充流动资金,但需符合相关规定。募投项目变更需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及时公告。公司应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投项目进展,出具专项报告并披露。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应至少每半年度进行现场调查并出具核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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