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6-24 22:18:02
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旨在加强和规范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资金管理,保护公司、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制度适用于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管理,涵盖经营性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经营性资金占用指通过采购、销售等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包括垫付费用、代偿债务等。
公司严格限制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禁止为关联方垫支费用、拆借资金、委托投资、开具无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等行为。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决策和实施,注册会计师需出具专项说明。
公司设立领导小组,由董事长任组长,定期检查资金往来情况,防止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如发生资金占用,公司应采取有效措施要求控股股东停止侵害、赔偿损失,必要时申请司法冻结。公司被占用的资金原则上以现金清偿,特殊情况需经股东会批准。制度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6-25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6-25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6-25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6-25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6-25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6-25
证券之星资讯
2025-06-24
证券之星资讯
2025-06-24
证券之星资讯
2025-0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