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6-24 22:17:43
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公司、股东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该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
制度明确了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的适用情形,包括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情况。公司应审慎判断并履行内部审核程序,防止信息泄露。对于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依法豁免披露;涉及商业秘密的信息,如披露可能引致不正当竞争或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可以暂缓或豁免披露。暂缓、豁免披露的信息一旦原因消除或难以保密,应及时披露。
公司应建立严格的内部管理程序,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证券事务部具体办理。相关部门及子公司、分公司需提交书面申请,经审核后由董事会秘书和董事长确认。公司应妥善保存登记材料,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并建立责任追究机制,确保制度严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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