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6-24 21:26:53
航天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公司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制定。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在特定情况下两个月内召开,如董事人数少于六人、公司未弥补亏损达股本总额三分之一、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等。
公司召开股东会需聘请律师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涵盖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等内容。股东会提案须属股东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
股东会通知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二十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十五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会议设置现场会场,并提供网络投票等便利方式。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若董事长无法履职,则由过半数董事推举一名董事主持。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公告内容包括出席人数、表决方式、提案表决结果等。股东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股东可在六十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决议。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6-25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6-25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6-25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6-25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6-25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6-25
证券之星资讯
2025-06-24
证券之星资讯
2025-06-24
证券之星资讯
2025-0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