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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达电子: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五次专门会议审核意见内容摘要

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6-24 20:28:3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6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五次专门会议。基于独立判断立场,与会独立董事就会议事项发表审核意见如下:经核查认为,此次收购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事项,相关关联交易的价格是按照市场公允价格定价,遵循市场规律、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和其他方利益的情形。综上,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在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独立董事签名:王晓明 张瑛 杜晶,日期为2025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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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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