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6-24 20:19:23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晶华新材)的保荐机构,根据相关规定对其差异化权益分派事项进行了核查。2024年2月18日,晶华新材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截至2024年4月30日,公司累计回购股份1,882,800股。2025年6月9日,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拟以权益分派实施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的股份数)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9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总股本为289,699,061股,扣除回购专户股份后,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本基数为287,816,261股,将派发现金红利25,903,463.49元(含税)。根据相关规定,已回购至专用账户的股份不参与分配,且差异化权益分派对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的绝对值在1%以下。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差异化分红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对此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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