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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城水务: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6月修订)内容摘要

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6-24 19:16:47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旨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改善董事会结构,强化对内部董事及管理层的约束和监督机制。制度规定,独立董事应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任何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需具备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工作经验,并确保有足够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独立董事候选人由公司董事会或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提名,经股东会选举决定。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公司其他董事相同,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独立董事需每年对独立性情况进行自查,董事会每年评估并在年报中披露。制度还明确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包括参与董事会决策、监督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提供专业建议等,并赋予其特别职权,如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等。公司应为独立董事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支持,确保其有效行使职权。

证券之星资讯

2025-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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